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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水交社公園和志開國小

  • 發表人:志開國小員工
  • 發表時間:107-12-19 07:46

水交社公園和志開國小中間的道路兩旁已成為遊覽車和身心障礙接送車的停車場和休息場,有些車還開上人行道,甚至是紅線違停。可以請公權力強力執行拖吊或是開罰嗎?因為想運動卻沒有地方停車,而且遊覽車在此怠速發動長達十幾二十分鐘,應要長期執法,確保水交社公園的清淨安全,謝謝您!

  • Re:水交社公園和志開國小
    • 回覆者:系統管理員
    • 回覆時間:107/12/22 上午 09:28:34

    台端 您好: 有關台端反映本區水交社公園及志開國小中間道路兩旁遊覽車和身心障礙接送車長期停放、紅線違停及佔用人行道乙案,本所非常重視,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本案經查水交社公園為一公頃以上之公園,非本所轄管,已發文予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妥處,爾後該公園若有其他建議直接洽詢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辦理,俾求時效。 二、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經建課承辦人孫小姐(電話06-2910126分機255)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並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敬啟

  • Re:水交社公園和志開國小
    • 回覆者:系統管理員
    • 回覆時間:108/1/7 下午 02:51:16

    台端 您好: 有關台端反映本區水交社公園及志開國小中間道路兩旁遊覽車和身心障礙接送車長期停放、紅線違停及佔用人行道乙案,本所非常重視,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本案經查水交社公園為一公頃以上之公園,非本所轄管,已發文予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妥處,爾後該公園若有其他建議直接洽詢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辦理,俾求時效。 二、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經建課承辦人孫小姐(電話06-2910126分機255)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並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敬啟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函復經該分局大林派出所派員查處時未發現所述違規情事,警方均有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亦會加強陳情所述路段巡邏、稽查取締;請倘有發現交通違規情事之時,可以即刻通報大林派出所(06)2150209報案電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