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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禁止使用「無法辨識內容物之不透明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投入垃圾車

    為推動垃圾減量及保護清潔人員安全,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自10月1日起推動「禁止使用無法辨識內容物之不透明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為勸導期,明(111)年1月1日起不配合者,清潔隊除拒收,並請民眾改善,執意不配合違規者將處1,2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之罰鍰。
    可辨識內容物垃圾袋包括一般半透明垃圾袋、菜市場紅白相間的塑膠袋、各種顏色半透明背心袋等;不透明(無法辨別內容物)袋子包括麵粉袋、飼料袋、米袋、水泥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