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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暨淺顯易懂之動畫短片已上傳Youtube平臺供觀賞

請家中有役男的鄉親要注意﹗﹗
    明(112)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3 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明(112)年寒假將要來臨,而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役政署呼籲民國 93 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 出境應經核准,112 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3 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之 18 歲(民國93年次)之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為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之出境應經核准,內政部役政署製作動畫短片。內容講述役男為年齡介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間之男子;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及其出境申請程序。
    動畫短片已上傳Youtube平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5XKE9uwrYw)與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役政宣導/宣導短片/111年徵兵及齡男子出境應經核准,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