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端您好:
有關您於111年12月6日之陳請,本所非常重視,經交由社會課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您提出尚未收到申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補償金及是否有書面通知一案,查目前本所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經費已用罊,待衛生福利部撥付該筆經費後,賡續依完成審核順序進行撥款作業,俟補償金款項撥入您指定帳戶後,將寄送核定通知書回復核定結果。倘臺端有須協助查詢您申請之案件撥款進度或對本案之處理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社會課賴小姐聯絡(電話06-2910126分機171;電子信箱:A620080@mail.tainan.gov.tw;傳真:06-2638493),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區長蕭琇華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