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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本人於上月7/22

  • 發表人:柯丕
  • 發表時間:108-08-13 09:45

本人於上月7/22 代表德興路325巷沿線居民陳情反映菜園泥沙黃土造成居民交通安全事故.公所回覆與處理方向也預2周,近期台南大雨不斷,居民安全也一直備受考驗.這是一個負責公家機關與公務員該表現於服務於民的正確態度與處理事情. 就公所所回覆的答案 [本所已於7/26發函通知工務局及農業局設法改善;另有關陳情人建議菜園自行設置排水溝,本所將協請里辦公處轉知菜園園主。] 其第一點工務局/農業局提出改善方法/時間,何時有具體方案可告訴我們居民或里長.第二點轉告菜園業主處理,看來雨照下,土照流,居民傷害照發生.這是好的答案嗎??公家機關的存在價值是解決於百姓生活中的困擾與不便性.加油!南區區公所.

  • Re:本人於上月7/22
    • 回覆者:系統管理員
    • 回覆時間:108/8/30 下午 05:35:23

    陳情人您好:   有關您反映代表本區德興路325巷沿線居民陳情反映菜園泥沙黃土造成居民交通安全事故乙案,本所非常重視,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本案已於108年8月27日會同工務局、農業局、建南里辦公處及相關地主農民現勘,建議農地所有權人應於基地範圍內修築田埂及土溝攔阻泥流,以防止泥土沖至路上,本所已列案追蹤本案改善進度。 二、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經建課承辦人趙先生(電話06-2910126分機254)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並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