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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開南活動中心借用規則

  • 發表人:南區住戶
  • 發表時間:108-12-01 06:05

開南活動中心借用規則指出借用需寫明借用時間以利收費 本日12/1活動中心借用表上有所謂的歌友會借用,借用時間是18:00-21:00 可是在16:00時活動中心已經打開使用唱歌 我是不知是否有其他活動借用, 但如果是歌友會沒按時間就任意使用活動中心 根本讓人懷疑這所謂的歌友會根本沒繳費就佔用活動中心 而且每周有三天都借用活動中心,不知道這歌友會有否按照規則繳清費用 還是根本私下占用 這樣其他按照時間繳費的借用人不就不公平 其他人為何要遵守借用規則,把其他人當白癡

  • 有關您反應開南里活動中心歌友會一事,本所敬復如下
    • 回覆者:黃瑞隆
    • 回覆時間:108/12/9 上午 08:48:34

    臺端您好:
    有關您反應開南里活動中心歌友會一事,本所非常重視,經實際了解,茲將結果敬復如下:
    一、經訪查里長及鄰長表示,12/1為里內志工聯誼日,當日除上午6點及晚上7點後有打開活動中心外,下午時段並無開放。平時其使用時段開關門由里長及鄰長協助處理。
    二、歌友會於當年初,依照規定申請課程並繳交年會。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行政課承辦人李小姐電話2910126-307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並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