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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度臺南市新住民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培訓計畫」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0年度臺南市新住民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培訓計畫」,課程全程免費。結訓合格者,由該局核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證書」,有興趣且符合以下報名資格者可洽教育局局課程發展科業務承辦人張小姐,電話06-2991111分機8334或新市國小輔導處楊主任,電話06-5992895分機840:
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需有工作證)。
3、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含畢業生)。
4、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