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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獨子(五款)緩召

類別備役管理
辦理時限(天)随到随辦
單位聯絡電話06-2910126#148
注意事項

一、無兄弟姊妹。
二、生(養)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
三、限制:
(一)本人若為養子(女),須已依民法辦理收養,並經戶籍登記。
(二)生(養)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
四、兄弟姊妹之關係均依民法及民法親屬編施行法規範。

應附文件

一、申請人及其全部家屬之現戶全部戶籍資料,如有除戶、分戶、遷徙、死亡、婚嫁、收養、招贅、戶長變更者,應一律檢附戶籍資料。
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