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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無自用農舍証明

類別經建業務
辦理時限(天)
單位聯絡電話06-2910126#252
注意事項
應附文件

1.地籍圖謄本。
2.土地登記簿謄本。
3.戶籍謄本。
4.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5.自用農舍10公里內所有耕地清冊暨各項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