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您每月赴金融機構繳納健保費往返之不便,或因一時疏忽遲延繳納而產生滯納金,建議您多多利用委託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繳納健保費。
如果您決定辦理轉帳扣繳健保費,請填妥「全民健保轉帳約定書」在您繳納健保費時交由金融機構一併辦理。您辦妥轉帳手續後,可能還會接獲一至二次繳款單,請仍持單至金融機構繳納,俟轉帳作業正式生效後,即可由指定之帳戶內扣繳。(若您已辦妥轉帳代繳手續則不需填寫此單)。
轉帳作業正式生效(約四十五天至六十天)後。本分局係固定於每月月底(繳款期限)進行上月保費第一次扣款,如果存款不足,於十五日後(寬限期滿)第二次扣款,兩次均存款不足者,本分局另寄發繳款單,請當月改為繳納現金,不再補扣,且自寬限期滿次日起即開始計收滯納金,故請務必留意於每月月底(至遲次月十五日前)補足存款。
代收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之金融機構如下:
中央信託局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華南商業銀行 |
中華商業銀行 |
合作金庫銀行 |
中華郵政公司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臺灣銀行 |
彰化商業銀行 |
臺北富邦商業銀行 |
安泰商業銀行 |
日盛商業銀行 |
臺灣土地銀行 |
高雄銀行 |
兆豐商業銀行 |
第一商業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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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上列十六家金融機構轉委託之其他銀行、農漁會信用部、信用合作社,亦受理代收保險費。